华宁县落实“三转”要求助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发布时间:2015-02-10 09:37:16   来源:玉溪市纪委

华宁县落实“三转”要求助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找准定位转职能。及时清理全县议事协调机构,回归主责。议事协调机构从222个精减到17个,退出的一律不再参与,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严格工作分工,乡镇(街道)纪(工)委主动转、深入转,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履行主责,不再参与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不再兼任其他领导职务,不再分管其他工作。

突出重点转方式。在监督检查上,围绕“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建立责任报告、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实现由定期监督向以发现问题为目的监督的转变、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的转变、由推进工作为重点监督向以解决问题为重点监督的转变。在查办案件上,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乡镇(街道)纪(工)委上下联动、合作办案工作机制;注重与公检法等部门合作,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在作风建设上,建立问题及时发现机制,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主动出击查找问题线索,及时处置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从源头上防范腐败案件的发生。

强化责任转作风。坚持教育在先、管理在先、强化纪律约束,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县纪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的领导,建立健全定期报告工作、述廉述责等制度,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纪检监察干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