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三转”要求,主动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要求,找准定位,聚焦主业,改进履职方式,实现职能回归,真正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2014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和电话举报83件(次),立案28件36人,结案28件3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2.18万元。
聚焦主业,强化办案。一是充实办案力量。把查办案件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同时,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办案能手人才库,把司法机关、执法执纪部门、财税审计部门业务骨干列入办案人才库。二是提高办案能力。采取举办培训班、业务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等各种形式,优化办案人员知识结构,通过以案代训、以老带新的办法,让办案人员在实践中提高能力。三是加强组织协调。成立由县纪委牵头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县反腐败案件协调工作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沟通、协同办案、案件线索移送等制度,实现了案件查办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拓宽渠道,深挖线索。一是强化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建立健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在县、乡、村三级设立举报箱132个,开通电话举报和手机短信举报平台,公布信访举报受理电话、邮箱地址和电子邮件地址。二是建立案件线索集体排查集中管理制度,对2014年以来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和了结”五类标准重新进行审核分类,统一管理。三是注重从作风督查、执法监察、纠风治理等工作中发现案源线索。如通过开展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小金库”治理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专项整治工作挖掘案源线索。
注重质量,提高效率。一是转变办案思路。牢牢把握转方式这个关键,转变办案思路,做到快查快结,着眼“快”字,严格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着眼“准”字,找准线索,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着眼“稳”字,提高查处率,扩大惩治面。二是转变办案方法。在查办案件工作方法上,注重加大制度创新,建立了办案组长负责制、全员办案制、信息保密制、办案激励机制等。同时,为提高办案工作效率,在查办重大案件时,采取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将案件监督关口前移,为规范办案和成功突破案件提供保障。
依纪依法,文明办案。一是构建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办案领导包案、陪护、后勤保障以及谈话报告审批、谈话安全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做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确保办案零差错、零事故。二是完善办案场所。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的要求,对办案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确保办案场所的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