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纪委始终把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摆在重要位置,通过严格教育培训、严格监督管理、严格纪律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严格教育培训。围绕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大力开展学习中纪委网站“学思践悟”系列文章活动,严格落实每周一干部职工会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各级最新文件精神、理论动态。围绕深化“三转”要求、监督执纪、案件查办审理等内容,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对全县72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先后选派4人次参加中央和省、市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
严格监督管理。出台实施《石林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十要十不准”规定》,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力度,避免“灯下黑”。 沿伸监督触角,强化外部监督,组建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共50人的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
严格纪律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带头正风肃纪,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在大事难事面前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严肃工作纪律,零容忍办案安全事故,制定办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随意办案、违纪办案、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同时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办案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