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打好纪检监察“履职拳”

发布时间:2015-01-29 08:50:35   来源:怒江州纪委

怒江州泸水县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全面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思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打好纪检监察“履职拳”,为实现泸水“争先进位、率先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县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牢固树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建立了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机制,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完善组织机构和监督机制。县委认真研究纪委的内设机构调整,增设了干部室、问责办、监察综合室等机构,充实了监察局领导班子,配齐配强干部队伍;不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加大执纪监督和查办腐败案件的力度,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

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纪律检查机关做到分清主次、集中力量、不越权越位,聚焦中心任务,不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

实行纪委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围绕自己的主业来排兵布阵,积极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内设机构归并调整工作,该退出的事项尽量退出,该归并整合的内设机构及时进行归并整合,确保精力、人力、财力、物力向主业倾斜。通过开展工作,县纪委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最初的176个精简到19个,减幅达到了89.2%。(程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