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厘清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职责分工

发布时间:2015-01-27 10:39:41   来源:德宏州纪委

梁河县纪委日前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工作分工的通知》,对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明确,确保其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

《通知》强调,各乡(镇)纪委书记除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外,其他分管工作须以有利于监督检查为前提,并一律不得分管征地拆迁、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与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无直接关系的工作;县纪委各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在驻在单位不得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通知》同时要求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管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调整分工并报纪委备案。

“像这样的规定早该有了,聚焦主业不能单是纸上谈兵,再这样下去只能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一位乡镇纪委书记谈起规范纪委书记分工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