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两做到三提高”着力提升“三转”实效

发布时间:2015-01-26 09:12:20   来源:临沧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康县纪委监察局自觉跟进党中央、中央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战略重点、战略布局、战略思路的深刻调整,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一项政治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纪律意识、执行意识,着力提升“三转”实效。

突出主业主责,聚焦中心任务。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2014年,组织开展了第一批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县纪委监察局共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53个,现取消或不再参与40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3个。

健全完善制度,推进机制创新。做到以制度求规范、促发展。2014年,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镇康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和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关于规范镇康县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的暂行规定》、《镇康县纪检监察机关恢复党员权利办理程序的暂行规定》、《镇康县纪检监察机关解除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办理程序的暂行规定》、《镇康县纪检监察机关“乡案县审”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

完善派出机构统管工作,提高机关工作的协调性。2014年,实行“二统一”管理方式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集中到委局机关统一上班、统一安排调度。修订完善《县纪委监察局内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县纪委监察局干部职工周动向表》等工作制度,有效解决委局机关和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步调不一致等问题。

实行新常态抓明察暗访,提高监督执纪问责水平。做到组织机构不撤,监察局主要领导亲自指挥,不搞“一阵风”、“雷声大雨点小”;工作力量不减,保证每次出访达3组以上,每组有2-3名工作人员和1辆执法车;暗访时间不定,除了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以外,还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击现场方式定时或不定时开展;执纪问责不松,对违反顶风违纪者,绝不手软、绝不放松;通报曝光不断,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整合资源增强办案力量,提高查办案件综合质量。2014年,案件线索统一归信访室管理,做到“月分析、季排查”,提高成案率;建立健全县纪委、法院、检察、公安、财政、审计等机关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和办案协作机制,对一些调查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由县纪委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形成办案整体合力,发挥整体优势。( 杨荣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