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建镇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围绕“三转”,支持纪检机关监督执纪,查办案件,问责干部,有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认真办理信访案件。对一般性的矛盾,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组织镇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落实;对涉及党员干部或群众反映比较大的,由镇纪委直接进行调查办理。目前,共接待群众来访210件398人次,完成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11件。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调整充实镇督查工作组,采取实地检查、暗查、拍摄、电话抽查等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村委会、各部门,对镇村干部执行工作纪律、值班制度、会议纪律以及挂村包组、春耕生产等重点工作开展了5次专项督查。并以会议通报、督查简报、公示栏公示缺岗情况等形式,点名道姓公开曝光缺岗、迟到、早退人员,将督查结果通报到单位和个人,对个别领导干部和督查时不在岗两次以上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今年以来,共有22名镇村干部被点名道姓公开通报。
加大案件查办。镇党委在支持县纪委查办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通过下村走访,梳理信访问题,发现案件线索,积极查办案件。全年共立案4件,查处3件3人。让违纪者得到处理,群众利益得到维护,起到了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李存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