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纪委通过加强内部监督领导、明确内部监督重点、畅通监督渠道等三项举措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
加强内部监督领导。一是成立内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内部监督职责。按照内部监督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责任制。二是机关科室负责人、派驻纪工委书记实行“一岗双责”,既要主持开展好本单位工作,又要加强监督,带好队伍,并将这项要求作为科室负责人和派驻纪工委书记的一项重要职责写入《县纪委岗位目标责任分工》。
明确内部监督重点。在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职务行为,防止权力滥用。一是规范工作程序。执行关键岗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外出执行公务情况报告制度等。二是定期轮岗交流。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纠风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轮岗交流。三要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加强对关键岗位“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评定,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和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四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关键岗位人员在公务活动中造成过错的,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所在科室负责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畅通监督渠道。一是向媒体公布举报电话(087167542221)、电子邮箱(jwb7529887@163.com)、QQ、政务微博(“宜良发布”)等等,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受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后,报内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内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调查处理。二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力度,聘请特邀纪检监察员,参与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 有效地预防了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