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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 以案释法 以案施教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发布时间:2015-12-24 17:31:02   来源:云南日报

“图片里的人我认识,以前在一起开过会!”“他与大家共事多年了。唉,为什么不注意克制,任由贪欲膨胀、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这“零距离的震撼”,因事生情,由心而发,是我省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时的真情实语。

与以往的廉政警示教育不同,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抓“零距离”这一关键词,将离基层很远的大贪大腐案例调换为干部群众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案说纪、以案释法、以案施教,进一步增强了廉政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打开省纪委省监察厅网站,点击“案件剖析”专栏,一个个创设情境、启发探究欲望的引题不断跃入眼帘:“从违纪到违法到底有多远?”“年轻有为的交通局长缘何栽倒在公路上?”……再往下细看,剖析的结果和论断夺人眼目、震人心魄:宾川县原副县长袁继毕,两次处分,一次问责,不收敛、不收手,离党和人民越来越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交通局原局长卜有章的教训告诫每一个为官者:邪道是没有前途的!触犯党纪国法就是自毁前程,害人害己!……类似这样的剖析文章,目前专栏发布的数量已超过40篇。

“我深深地认识到,商人们看重的是你的权力和位置,有利可图,才会在你身上打主意,才会送钱拉拢你,让你成为他捞钱的工具和靶子。我没有守住底线,没有洁身自好,没有守住晚节。”这是昆明市纪委制作的警示教育专题片《沉痛的代价》中,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副局长、市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袁建淋的真诚忏悔。除了《沉痛的代价》,昆明市纪委还选取了中央电视台曝光的《未婚时如何证明未婚——荒唐的证明》等4起不作为典型案例,制作了警示教育专题片《不作为之痛》,通过还原情境、现身说法,给党员领导干部带来了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心理震慑。

廉政警示教育最忌讳“水过地皮湿”——打不动人心、触不到灵魂。为此,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在“说教”的基础上加入“体察”的内容。洱源县纪委组织县旅游局全体干部职工到县人民法院,旁听该局原局长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庭审,做实做足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这一纪律审查的“后半篇文章”;华宁县宁州街道纪工委组织街道27个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及纪工委委员,参加某村委会原主任挪用公款案庭审现场观摩活动,在身临其境的“触摸”中,使敬畏法纪的意识如春风化雨直抵心间;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制作了汉、傣、景颇3种语言的电视节目《庭审现场》,被安排在黄金时段播出,截至目前,已制作44期,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的目的。

在廉政警示教育中,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还结合工作实际,勇于作为、善于创新。有的积极汇编警示教育忏悔录,尽可能保持原汁原味,体现官员落马前后心理状态的对比;有的征集、整理近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例,在山乡村寨开展巡回展讲活动;有的针对当地部分行业、系统违纪违规问题频出的情况,新建了行业警示室……这些创新廉政警示教育的形式、兼顾惩治与预防的办法,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补足了精神钙质、澄清了思想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