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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讲团赴红河州宣讲《准则》和《条例》

发布时间:2015-12-07 10:20:04   来源:红河州纪委

根据省委的统一安排,12月5日,省委宣讲团到红河州宣讲《准则》和《条例》。 红河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聆听了报告。省委宣讲团成员、文山州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张杰作专题辅导。

报告详尽解读了《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并结合实际就学习贯彻落实好两项法规提出见解。会议指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绝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修订后的两项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对《准则》和《条例》深学、细照、笃行,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两个法规为镜,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报告会指出,宣讲报告内容丰富、脉络清晰,说理透彻,对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划出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报告会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按照省委李纪恒书记12月3日在省委宣讲报告会上作出的“加强学习、做好宣传、强化教育、履好职责、加大监督”等要求,切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真正把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准则》和《条例》在红河落地生根、禁令生威,以铁的纪律和作风保障中央和省、州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力推动红河经济社会实现率先跨越发展。

聆听报告的还有州法院、州检察院、红河综保区、蒙自经开区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纪委书记,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州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州政协各委室、州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州属各大中专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实职处级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和各派出(驻)机构全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