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省委宣讲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报告会在州会务中心民族会堂举行。楚雄州委书记侯新华主持会议。省委宣讲团成员、楚雄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李庆元作专题报告。
报告会围绕《准则》《条例》的重大意义、修订原则、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等四方面内容作了题为《明准则 知条例 守纪律》的专题报告。报告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并结合案例作了讲解,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与会的全体党员干部纷纷表示,深受教育,受益匪浅。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抓紧抓实,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一要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采取中心组专题学习等方式抓好学习宣传,加强对所属部门学习贯彻的监督检查;各级党校要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培训;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的审查力度,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二要加大宣传,各级宣传部门要把宣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思想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开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准则》《条例》,充分展示学习宣传贯彻的进展和成效;各级要组建宣讲团,对所属部门、地区开展宣讲。三要认真贯彻,全州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学习《准则》《条例》,自觉按照《准则》《条例》从政用权,自觉用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做讲规矩、守纪律的模范;各级纪委要对违反《准则》《条例》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楚雄州级领导班子成员,州法院院长,州检察院检察长,楚雄师范学院、楚雄医专、楚雄技师学院副厅级以上领导,在职保留和享受厅级待遇的干部;州委各部委办局,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州人大常委会和州政协各委室,州级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州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楚各单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驻楚武警部队副团级以上领导干部;州直单位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监察室主任,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干部以及各县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在主会场聆听报告。
报告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州级设主会场,各县市设分会场参会。全州约2800人参加宣讲报告会。(章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