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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讲团赴昆明市宣讲《条例》和《准则》

发布时间:2015-12-07 09:18:21   来源:昆明市纪委

“立规易,执纪难。要在贯彻实施上下更大功夫,绝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在全党逐渐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12月4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宣讲团到昆明市举行报告会。省委宣讲团成员、昆明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应永生作专题辅导。

报告会上,应永生结合法律法规、党章的要求,从法规的重大意义、修订原则、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要求等方面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详尽的解读。

应永生在宣讲中强调,《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这两部党内法规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立起来。

应永生在宣讲中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为抓手,深入推进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以党章为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修订后的两项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两个法规为镜,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