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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平台上线受万人关注

发布时间:2015-12-04 08:26:57   来源:昭通市纪委

为认真做好昭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推动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面,今年9月底,昭通市纪委监察局开通微信平台,微信名称为“清廉昭通”。“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平台自9月25日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受到全市党员干部职工及群众的广泛关注,上线运行仅69天,关注量就突破万人大关,关注人数达到10109人。

为让“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平台真正发挥快速、准确、全面传递纪检监察有关工作要求和重要工作信息作用,切实使“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号真正成为全市党员干部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动态的重要窗口,成为联系干部职工与群众之间的重要纽带,昭通市纪委监察局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进一步强化“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与维护,促使“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转,达到预期目标。

安排专人负责。通过研究,“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与维护由市纪委宣传部负责,在与昭通市委宣传部取得联系后,抽派一名工作人员到市委宣传部专门对 “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与维护进行为期一周的学习。学习结束后,及时申请开通“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号。同时,要求负责“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平台后台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早晚两次对《中国纪检监察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及《云南党风》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的报刊和网站进行认真浏览、阅读,及时掌握各级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和新举措,并结合实际进行转发。同时,对关注“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号人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解答。

明确宣传重点。市纪委监察局对“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平台的开通高度重视,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明确了“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号的宣传重点。主要是转载中央、省、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作出的重大决定,对外发布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理论、政策、要求及取得成效,同时适时对外公布部分案件处理情况。对于举报类信息,由后台管理人员根据所举报内容的事实、价值和具体情况定期进行认真分析筛选后,再按程序转报给纪委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广泛收集信息。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通知文件,要求各县区纪委和市直各部门确定一名党风廉政建设通讯员,负责日常宣传工作业务和每周上报本地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到市纪委宣传部,为 “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提供素材和参考资料。

不定期发布内容。“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号的发布内容是在充分采编素材后,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发布。“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号不追求每天发布一组信息,不追求发布数量,但一定保证所发内容质量,确保所发布内容均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息息相关。截至目前,“清廉昭通”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8组71则,获得点赞24850个,信息阅读人数累计3121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