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创新工业园区纪工委原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董寿江串通投标,被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公布了这起案件。通报曝光违纪违规案件是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坚持边学边查边改锤炼作风的一个缩影。
“要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用实际行动来诠释和展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在前不久召开的云南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上强调。今年以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学思践悟”,按照干部“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纪检监察综合业务、干部监督业务培训计划,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制度规定,严防“灯下黑”,以严和实的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严”字当头,从严管理干部。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室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工作,相继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统计制度》,将省纪委委员、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干部等六类纪检监察干部列为监督重点,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
“实”字着力,切实查找问题。省纪委主要领导带头深刻查找和剖析了委厅机关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1至9月,省纪委领导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情节轻微问题483件,组织处理233人,对反映失实的1074件予以澄清,对碌碌无为、不敢抓不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撤换调整;对履职不力、责任缺失而引发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对违规违纪的,坚决查处,绝不手软。截至今年10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2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组织处理4人,通报了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移送司法机关1人。
通过边学边查边改不断锤炼作风,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在转变纪律审查方式上,按“三严三实”的要求严格执纪监督,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今年1至9月,全省共立案4041件,其中涉及厅级干部38件、县处级干部212件,处理3651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3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