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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对公务用车封存停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5-11-09 10:00:15   来源:云南省纪委

11月3日,省交通运输厅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驻厅监察室对封存车辆的封存停驶和留存车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查组深入厅机关车辆留存点、羊仙坡和省航务局等车辆封存点,实地查看封存现场,仔细询问留存情况,详细核对车型车牌,认真查阅车辆档案。通过督查,所有留用车辆和封存车辆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同时进行了拍照和记录。

根据《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配套文件和《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厅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责任,10月30日,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了公务用车的封存停驶。本次涉改车辆含交通公安执勤执法用车共计61辆,其中:厅本级机关公务用车29辆,公安执勤执法用车32辆(交通公安含公路局7辆,云南省航务局及思茅海事局和版纳海事局8辆)。按照云南省党组机关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办法规定,交通运输厅根据云南省车改办省本级参改部门领导留用相对固定用车及单位留用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用车的规定,留用车辆分别是:主要领导、机要通信、应急保障7辆,省纪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1辆,老干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10辆,共计22辆,其余39辆车辆统一封存停放、统一保管,各单位车辆实行封存后不得自行启封行驶。

驻厅纪检组车改后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公车改革中“6个不得”的问题,对发现顶风违纪的任何人,坚决用铁的纪律进行查处,保证该厅公车改革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