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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委通报3起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5-11-02 11:28:27   来源:云南省纪委

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省纪委省监察厅组成7个明察暗访组,由省纪委常委、副厅长带队,分赴部分州市和省直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开展明察暗访,发现了公款消费、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公车私用等方面的一些问题。为严肃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省纪委决定对3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工程部部长王俊于2015年9月13日驾驶公务用车到金殿后山青缘农家乐与家人和朋友吃午饭。云南机场集团公司纪委给予王俊党内警告处分。

2.沾益公路管理段在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购买购物卡向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共计支出56875元。曲靖公路管理总段党委给予沾益公路管理段党总支书记朱昆伟、段长刘兴元党内警告处分,纪检组组长张庆辉、工会主席许燕诫勉谈话问责处理;违规发放的购物卡全部予以清退。

3.安宁市环保局在2015年“七一”、“八一”期间,两次组织干部职工公款吃喝。安宁市监察局给予市环保局党委书记、局长唐宽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问责处理;两次公款吃喝支出费用全部追缴,并上交市财政。

通报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坚定信心和决心,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省纪委省监察厅在中秋、国庆期间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再一次警示我们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落实,严防死守,决不放松。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动辄则咎,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严执纪,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对违规违纪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要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