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此次清理历时半年,省纪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建国以来省纪委制定的具有规范性文件特征的66419份文件进行了逐一甄别,共梳理出196份文件进行审核清理。
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对其中73件存在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29件调整对象已消失、适用期已过、不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调整对象有所变化、部分内容不合时宜或与新规定不相适应的1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其余78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省纪委已印发了《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将汇编成册,供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学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