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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反腐的重点继续向基层延伸“拍蝇”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5-10-15 08:34:37   来源:大理州纪委

“‘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贪腐猛于虎’,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办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小官大贪’的案件……”10月10日上午,大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张鸿建在大理州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上掷地有声地强调了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性!参会的领导干部深刻感受到了大理州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

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理州共建立“五级联动”监督平台1100个,畅通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党的十八大以来,大理州共清理问题线索1354条,初核1204条,转立案557件,给予党纪处分458人,政纪处分75人。先后查处了永平县水泄乡狮子窝村侵害群众利益案、祥云县禾甸镇大营村党总支原书记苏光进家族腐败案等一系列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并对14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的曝光和通报批评,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其中,祥云县禾甸镇大营村苏光进,因弄虚作假强占集体土地200亩、侵占集体财产24万元、受贿9.4万元、违规设立“堵卡点”收取“林损费”47万元、在村级组织中安插多名家属或亲戚等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大理州深知失去监督必然导致权力滥用,制度才是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为此,大理州针对近年来查处的一系列基层腐败案件暴露出的基层管理中的漏洞,结实实际完善措施,扎牢制度笼子,规范干部用权,压缩权力操作空间,铲除“蝇”贪生存土壤,让干部做到办事不离“章”、行为不越“轨”。

10月10日起,大理州将反腐的重点继续向基层延伸,开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范围是全州所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以及集体“三资”存量大、管理任务重的各村民小组长。主要整治 “四风”问题,重点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及补助,以及生冷硬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独断专行、作风霸道、不守规矩、办事不公、道德败坏等群众反映大、信访举报多的问题;整治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是侵占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产业发展扶持资金、惠农补贴、“一事一议”、移民安置、危旧安居房改造、计划生育奖补资金等问题;村组织乱收费问题;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公共资金和集体资金以及私设“小金库”问题;村组干部贿选问题;整治“吃拿卡要”问题,重点是在确定扶贫、低保、救助、救灾等对象时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在拆迁、征地、“三资”管理、宅基地和经营项目审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中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大理州将重点对2013年以来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规范线索管理。同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大理州规定,行动迟缓要问责。如对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将从重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决不姑息。 (邹 阳   杨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