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河州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敢于动真碰硬,严肃处理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的轻微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今年全州共纠正和查处干部纪律作风问题184件,处理351名党员干部。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赌博、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对“四风”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18人。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今年1至8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276件,处分违纪人员198人。
严肃追究“两个责任”。全面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规定,州委、州纪委分别就落实“两个责任”约谈了13个县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并加大对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追责力度。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快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将招商引资等效能督查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之外的工作。州纪委原来参与的150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精简到12个,县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至10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