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忠本人违纪违法,还牵扯了一批干部,带坏了地方风气,其买官卖官问题,严重破坏了曲靖的政治生态……”9月28日,云南省曲靖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鉴于原市委副书记李云忠案件的严重危害,该市目前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组织人事纪律问题。
李云忠在曲靖任职期间,仅在为他人谋求职务升迁方面就先后收受10余人贿赂,金额高达1600余万元。其中他因先后10余次收受煤矿老板徐某的贿赂并多次提拔了徐某“推荐”的干部,使徐某成了当地的“地下组织部长”。最终,李云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开展“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是云南省今年以来落实从严治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有力抓手。在专项整治中,立案查办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政协原主席、党组书记杨跃国,陇川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刘鹏,瑞丽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原局长杨建军等一批“买官卖官”的典型案件。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云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派出联合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组织谈话、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对重点州市、国有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是否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是否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中是否存在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有无跑官要官、拉票贿选问题,等等。目前,联合检查组已检查了昆明、玉溪、楚雄等3个州市和省农信社、富滇银行、省广电网络集团3家省管国有企业、金融企业。
云南省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力度,提高随机抽查核实的比率,确保报告信息真实可靠。注重对检查结果的运用,今年以来,全省共对拟提拔的764名厅级和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核实,针对发现的问题,对2人作出取消或暂缓任用的决定,此外还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53人。
在专项整治中,云南省还建立健全电话、网络、短信、信访“四位一体”的举报反映平台,对25名“带病提拔”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集中倒查。
对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云南省严肃处置。省委组织部今年以来共受理选人用人方面的举报47件,查实7件,对7人作出组织处理。
“曲靖市麒麟区委原常委、常务副区长周永江在担任宣威市龙潭镇党委书记期间,为个人工作调动,请时任曲靖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云忠提供帮助,后调到曲靖市委组织部工作。2010年提拔为麒麟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5年1月,周永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宾川县司法局原局长黄德明违反有关规定主持召开局务会议,擅自调整2名乡科级干部的工作岗位。违反有关规定,对新招录分配到该局的13人调整岗位。2015年2月,黄德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云南省纪委案审室负责人介绍,今年1至8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61件次,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1人次,政纪处分32人次。
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云南省进一步健全了制度,以堵塞漏洞。先后出台《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若干规定》《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实施细则》,近期还将出台与《意见》相配套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分析研判、全程纪实和交流、能上能下等7个办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云南各地也纷纷健全制度。其中,曲靖市委认真总结李云忠贪腐案的沉痛教训,把落实从严治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深入整治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干部档案造假、“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等问题的同时,建立完善了新任干部档案审查、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录、选人用人责任倒查追究等一系列制度,探索有效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途径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