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政治担当!”“市委常委班子作为全市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为全市党员干部树立标杆和榜样。作为班长,我将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带头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带头依法依纪办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也请大家监督我。”
9月14日,昆明市举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培训会,市委书记程连元作辅导报告时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到位,努力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障。
会议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选好用好干部,持续深入纠正“四风”,从源头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查办案件,带头廉洁从政这五点基本内涵,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委(党组)唯有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推进责任、支持责任、表率责任,做到既“挂帅”又“出征”,既“冲锋陷阵”又“以身作则”,才能真正成为反腐倡廉的领导核心,聚集起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力量,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会议强调,当前,昆明的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形势依然严峻。面上的腐败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尤为严重,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多发易发,“四风”问题还没有彻底根除。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是当事人咎由自取,也有纪委监督不力的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责任主体不清、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力、责任追究不严四个方面。
会议指出,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要厘清职能职责,牵住党委主体责任的“牛鼻子”。二要选好用好干部,树立正确导向,严查选人用人腐败,疏通领导干部能下渠道,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要注重源头预防,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筑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四要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细则,集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五要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制度的规划设计,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扎紧扎牢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六要支持纪委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各类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七要严格监督考核,完善检查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