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南云鲁甸地震抗震救灾表彰大会,全面总结鲁甸地震抗震救灾工作,表彰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省纪委预防腐败室作为先进集体,郑文贵、赵宇宪同志作为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2014年8月3日鲁甸6·5级地震发生以后,省纪委省监察厅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抢险救灾冲在第一线、监督检查干在第一线、廉洁奉公做在第一线,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中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交给的任务。
一是及时部署,加强监督检查。面对地震灾害,省纪委监察厅及时响应,及时动员部署,省纪委主要领导多次赶赴灾区,了解灾情及救灾进展情况,对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工作做出部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监察厅牵头成立了云南鲁甸6.5级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监察督察组,省监察厅厅长担任组长,深入地震灾区一线,实地指导开展抗震救灾监察督查工作。及时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监察督查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建了380余人的监察督查队伍,坚守一线、深入群众开展工作,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是落实责任,明确纪律要求。鲁甸县6.5级地震灾情发生后,云南省纪委及时下发了《关于严肃纪律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严肃抗震救灾工作纪律,确保抗震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制定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要求。我们还结合抗震救灾工作实际,制定监察督查工作方案,建立了监察督查工作包保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采取分工负责、分片监督,做到人人都有责任田,监督工作都有着力点。鲁甸地震监察督查工作实现了昭通、曲靖2市58个乡镇525个村包保责任全覆盖。
三是突出主业、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抗震救灾中,落实“三转”要求,强化执纪监督,对个别党员干部临阵退缩、推诿扯皮、工作不力,顶风违反抗震救灾工作纪律规定的问题进行及时严肃查处。对有些典型违纪问题,及时进行了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