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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察厅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鲁甸地震抗震救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2015-09-11 16:47:19   来源:云南省纪委

9月6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南云鲁甸地震抗震救灾表彰大会,全面总结鲁甸地震抗震救灾工作,表彰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省纪委预防腐败室作为先进集体,郑文贵、赵宇宪同志作为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2014年8月3日鲁甸6·5级地震发生以后,省纪委省监察厅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抢险救灾冲在第一线、监督检查干在第一线、廉洁奉公做在第一线,在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中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和抗震救灾指挥部交给的任务。

一是及时部署,加强监督检查。面对地震灾害,省纪委监察厅及时响应,及时动员部署,省纪委主要领导多次赶赴灾区,了解灾情及救灾进展情况,对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工作做出部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监察厅牵头成立了云南鲁甸6.5级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监察督察组,省监察厅厅长担任组长,深入地震灾区一线,实地指导开展抗震救灾监察督查工作。及时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监察督查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建了380余人的监察督查队伍,坚守一线、深入群众开展工作,实现了监督检查全覆盖。

二是落实责任,明确纪律要求。鲁甸县6.5级地震灾情发生后,云南省纪委及时下发了《关于严肃纪律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严肃抗震救灾工作纪律,确保抗震救灾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制定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要求。我们还结合抗震救灾工作实际,制定监察督查工作方案,建立了监察督查工作包保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采取分工负责、分片监督,做到人人都有责任田,监督工作都有着力点。鲁甸地震监察督查工作实现了昭通、曲靖2市58个乡镇525个村包保责任全覆盖。

三是突出主业、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抗震救灾中,落实“三转”要求,强化执纪监督,对个别党员干部临阵退缩、推诿扯皮、工作不力,顶风违反抗震救灾工作纪律规定的问题进行及时严肃查处。对有些典型违纪问题,及时进行了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