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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1至8月查处县处级干部案件21件

发布时间:2015-09-07 09:37:31   来源:德宏州纪委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坚决拔烂树、治病树,重点查处‘三种人’”。今年1至8月,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64件(次),立案158件164人,同比上升40%,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同比上升133%;结案120件,同比上升64%;给予党政纪处分125人,同比上升71%。

为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德宏州纪委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和指挥,调整了领导班子分工,将分管办案工作的副书记由1人增加到3人,常委由2人增加到4人。纪律审查部门由5个增加到8个。制定出台《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纪检监察室工作总承包规定》,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述廉述责、民主生活会、信访核查、案件初核等方式,强化对监督联系地区和单位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快审快结,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模式,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缩短纪律审查的时间,快审快结、快进快出,查清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后,涉嫌犯罪的尽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加大对基层纪律审查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健全线索排查、处置和报告机制,实行乡镇纪委片区合作办案机制,提高基层纪律审查工作实效。

积极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反腐败协作配合,制定出台《中共德宏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办法》、《中共德宏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法》,推动全州各级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促进案件查办。严明办案纪律,制定《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办法》、《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办法》、《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机关办案工作程序规定》等制度,层层签订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书,严把案件审理关,保持依纪依法办案零违纪和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

与此同时,德宏州纪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转变政绩观,坚持抓早抓小,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及时纠正党员干部的“小毛病”、“小问题”,防止由违纪滑向违法,小错酿成大错。1至8月,对情节轻微问题采取适当处理35人,组织处理30人,对反映失实的55件予以澄清。

此外,结合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持续刹风整纪,纠正“四风”突出问题。1至8月,全州共问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纪律等规定51人,责成单位内部诫勉谈话处理36人。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纠正了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了一批制度,147名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红包”礼金61.92万元;畅通“五级联动”监督渠道,解决群众诉求12265件,满意率99%。(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