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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约谈9州市"一把手" 要求履行好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9-05 17:03:15   来源:云南省纪委

近日,云南省纪委分别约谈了红河、普洱、版纳、临沧、德宏、怒江、大理、丽江、保山9个州市党委书记,反馈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约谈要求各州市党委务必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省委和省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工作部署上来,努力营造云南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约谈要求各州市党委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对照检查,抓牢主体责任,担好第一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支持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解决突出问题,争取全面完成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约谈要求各州市党委坚持有腐必惩。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强化执纪问责,妥善分类处置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促进党风政风从根本上好转,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机制。

约谈要求各州市党委建章立制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制度,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纪律审查,坚持抓早抓小,早提醒早教育,让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要求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严格要求、严于律己,按规矩和制度办事。

9州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均表示,这次约谈,体现了省纪委对各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极大地增强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信心和责任感。下一步,将坚决按照党中央、中央纪委以及省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要求自己,率先垂范,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