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坚决防范各种违反纪律规定问题发生,坚决打好中秋、国庆两节监督检查攻防战。
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及时印发《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加强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再次提要求、明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新闻媒体、廉政短信等方式,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做提醒,切实营造廉洁自律、节俭过节的良好氛围。
严格作风规定,把纪律挺在前面
中秋、国庆期间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改进作风规定,确保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能,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四风”问题;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作风建设规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走样。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针对中秋、国庆节日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集中检查、重点抽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强化纪律审查,严肃执纪问责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要严查快处,决不姑息。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核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有效遏制“四风”问题蔓延的势头。加大问责力度,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以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对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压制不查、袒护包庇甚至干预案件查处工作的,要严肃追究其主体责任;对纪委(纪检组)协助党委(党组)监督工作不力,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监督检查不严,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不查、追责不到位的,严肃追究其监督责任。
形成震慑,及时通报曝光
云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监督检查的有力震慑。在中秋、国庆节前,各级媒体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点名道姓集中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明察暗访、集中检查等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督促调查核实处理;对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情况,在节后及时通报曝光,切实回应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