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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常委黄雁玲实地督查勐腊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24 09:09:59   来源:云南省纪委

2015年8月18日,省纪委常委黄雁玲等一行3人,到西双版纳勐腊县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进行实地督查。

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此次督查主要内容有:一是8月13日刘慧晏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二是8月15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三是《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落实情况;四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工作落实情况。

督查组一行深入查看了勐腊县勐远南拼河采石场、新山矿业开发有限公司2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别听取2家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当场对照《现场检查非煤矿山企业》、《督查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政府、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在勐腊县政府办公室,通过听取勐腊县委、县政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对全州被抽查企业进行细致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将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黄雁玲对勐腊县2个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版纳州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意义重大。要以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和陕西山阳山体滑坡事故为鉴,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确保非煤矿安全生产。二是突出重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坚决落实8.13、8.15两次会议精神。对非煤矿山汛期的防汛度汛、转型升级工作推进情况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方案,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明细,拉出清单,并及时整改和上报。三要加强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督查力度,善始善终抓好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政府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