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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提供纪律保障

发布时间:2015-08-17 11:11:20   来源:云南省纪委

恢复重建启动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纪律执行,在深化“三转”、不参与业务主管部门日常工作运行的前提下,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职能作用发挥,着力发现和解决恢复重建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拨付等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监督检查,灾区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讲政治、顾大局,认真履职尽责,得到了群众认可,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制度和目标任务执行有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走访中群众反映,国家强大了、党委政府重视了,我们才能得到这样有力的帮扶。

昭通市、曲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问责、通报批评、约谈等手段,加大对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了党员干部工作的作风转变。昭通市监察局针对鲁甸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县政府发出了监察建议书,市纪委监察局开展了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初步筛选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26条。鲁甸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17件,办结2件,正在办理15件;对八包八保责任落实不到位的9名县乡村干部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曲靖市严格月督查通报制度,市监察督查组和县督察稽查组累计开展了督查167次,先后编发《督查专报》73期、《督查通报》14期,发现问题246个,已督促整改落实216个,30个问题责任主体单位正在整改落实,提出建议206条。会泽县纪委接到信访件37件,36件已进行调查核实和妥善处理,1件正在办理中;3人因延误工作受到党政纪处分,7人因执行不力被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