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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五个清单 保障跨越发展 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五个清单”抓监督转作风促发展

发布时间:2015-07-21 16:54:49   来源:保山市纪委

保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晋昆(左二)到龙陵县勐糯镇勐糯社区新华源小组调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清明节期间,隆阳区纪委监察局明察暗访组到辖区各卡点检查是否有使用公车上坟情况。



施甸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善洲墓园重温入党誓词。


近年来,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问题清单、项目清单” 开展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推作风转变,呈现了以转作风促发展为魂、以高执行力为特征、以学习型组织为载体、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监督执纪、抓早抓小、正风肃纪等工作的保山经验,为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权力清单  明确权力  让为官者不再任性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地筑笼、织网,实现厘权、制权、公开、防控、惩处、为民六位一体,对权力的监督不再空置,让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为官者失去“恃权任性”和“乱作为”的底气和空间,政治生态真正得到修复和净化。

2013年初,保山市依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依照相关法规和“三定方案”,梳理、制作出各县区、各单位职权目录,明确了权力名称、权力类别、权力内容、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内容,并将《职权目录一览表》公布于各县区、各单位网站、公示栏上。

为防止主要领导干部凌驾于班子集体、组织之上,搞“一言堂”,甚至出现“一手遮天”的现象,去年,保山市制定实施了《保山市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打破党政主要领导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独揽大权的格局,将以上4项工作根据班子其他成员专业特长分工,形成副职直管、正职监管的新格局。

在昌宁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中实行“三人议事”决策制度,即每一个重大项目明确由一名县委、县政府挂钩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一名县人大常委会或县政协副职为第二责任人,项目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三责任人的“三人议事”小组。项目推进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必须由3名责任人共同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具体落实,保证了项目建设重要决策更民主、更科学。

责任清单  强化担当  给“为官不为”者加上“紧箍咒”

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保山市着力在细化任务、提高认识、督促落实、严肃追责上下工夫、见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保山市坚持通过列清单、细化任务、明确时限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列出《保山市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保山市各级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从责任内容、具体要求、责任依据和完成时限等方面细化,明确落实“两个责任”基础性、常规性工作,形成静态清单;列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清单,将全市任务分到市直各部门,再由各部门分到具体科室,明确责任人。县、乡两级参照分工情况对工作进行层层分解,形成动态清单。

“两个清单‘静’‘动’结合,明确领导班子集体、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打造了人人肩上有任务、谁也不是‘局外人’的格局。”保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晋昆说。

在隆阳区,针对政令不畅通、执行力不强,很多群众期盼的事情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的问题,全面推行“21315”工作方法。要求对工作事项在2天内了解情况,明确责任主体;1周内深入调研,拿出可行方案;3天内和利益相关方对接,达成一致,完善工作方案;1月内按方案执行,全面落实工作;涉及面广、难以推动的工作,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要在听取汇报后5天内及时帮助研究解决问题。

行百里者半九十。为强化担当意识,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通过半年督查、阶段性工作督查和专项工作督查等方式对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调研,对执行不力、监管不力的党风廉政建设“甩手人”进行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让“为官不为”者没有了立足之地。

负面清单  设置“红线”  倒逼领导干部转作风

领导干部既要有所为又要有所不为。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列出“负面清单”,给各级领导干部亮明“底线”,设置“红线”,对触碰“红线”的领导干部一律从严查处,保障了各项制度得到有力执行。

保山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毕春早介绍,“负面清单”内容丰富,覆盖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用权、用人、办文、办会、接待、外出、下乡等领域,为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工作作风划出了明确的“界限”。

“负面清单”形成后,保山市纪委通过报纸、刊物、公众微信等平台进行宣传,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文重申相关纪律,严格要求领导干部过好节、守好“节”。

在昌宁县,针对领导干部办客大操大办、群众办客铺张浪费的风气愈演愈烈的问题,开展了“移风易俗节俭办客”活动。去年4月,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公职人员(含村干部和退休人员)操办客事类别、宴请对象方面的“红线”和申报报告制度。据统计,推行俭约办客活动以来,该县国家公职人员累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202场次,群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521场次,平均每场节约费用6000元以上,累计节约费用1000余万元。

问题清单  “问病号脉”  发现问题一抓到底

每年底,保山市纪委监察局总会有一份征集问题的清单在各部门、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间依次传递。通过认真筛选,把大家所掌握的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列入清单,纳入来年计划解决的“问题盘子”里。

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清单”就是将千头万绪的工作汇合到一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主线上,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用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在任务分工中,纪检监察机关既突出其他职能部门的作用,不越位,也积极将自己摆“上阵”,不缺位,在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上作好表率。同时,市纪委监察局还负责督促、指导、收集相关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详细掌握“问题清单”动向。发挥了协助员、主力军、示范者、督促人等多种作用。

近年来,保山市通过完善制度、创新举措解决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一些遗留问题,堵塞了权力运行中的一些漏洞,实现从源头防腐败和转作风。正是始终将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一个个监督执纪的难点得到突破。

项目清单  服务大局  责任人履职不懈怠

近年来,保山经济社会发展驶入快车道,每年都有大批的项目落地。市纪检监察机关将项目投资的软环境建设作为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总抓手,坚持“纪检监察机关是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的定位,为保山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保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把项目申报、审批作为重大项目监督检查的“入口”,对未按市委、市政府年初计划向上申报项目的主管部门进行追责。同时,督促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机关加强对项目审批流程、办结时限、前置审批、中介机构服务、取消和下放项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编制和行政许可目录、未在办公场所和政务网站公示行政许可内容、在办理行政审批过程中吃、拿、卡、要等行为,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自2011年起,保山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年度重大项目,围绕时间表和路线图开展随机抽查和专项巡查。将监督检查重点放在项目挂钩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履职尽责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情况上。通过发现问题-弄清问题-交办问题-督办问题-反馈解决问题的流程,紧紧围绕项目进展情况,提醒、督促和问责相关责任人。

“十二五”以来,保山市累计争取到上级支持的项目1695项,到位补助资金56.3亿元,拉动形成固定资产投资190亿元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057.4亿元,年均增长31.3%,每年投资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均在76%以上。

(贾云巍 朱金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