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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至6月查处县处级干部127人乡科级干部482人

发布时间:2015-07-13 17:13:24   来源:云南省纪委

今年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力度,持续发力严查基层腐败问题。据统计,今年1至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立案查处1844起2054人,同比增长32.77%,查处县处级及以下干部204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27人,乡科级干部482人,有效惩治了发生在基层的腐败问题,社会风气得到有效净化。

明确重点,找准源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召开的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督办协调会精神,云南省纪委通过分析梳理,对在土地征收流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学校营养餐补助、住宿生补贴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等八个多发易发领域,虽然涉及金额不大,但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问题进行严厉惩处。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22件,占立案总数的37.34%。

完善体系,建立基层立体监督网络。云南省纪委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入手,层层传递反腐压力、落实监管责任,把监督之手延伸到基层乡镇,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监督网络。通过打造以省、州(市)、县(区)、乡镇和村为主体的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加大对基层党员干部腐败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切实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同时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消除基层监管盲区,擦亮监督执纪问责眼睛,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攥紧十指,形成惩治腐败整体合力。为消除发生在基层的腐败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攥紧拳头,形成合力。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查办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监督执纪责任人制度;优化整合纪律审查力量和资源,建立纪委、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横向协同机制,定期召开反腐败工作协调会议,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敢于较真,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的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