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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扶贫办赴怒江州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5-06-23 09:20:16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由省扶贫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国云同志带队,省扶贫办行政秘书处副处长罗宏、驻省扶贫办监察室副主任冯如红、省扶贫办沪滇合作处主任科员陆世军组成第六检查组到兰坪县、泸水县检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工作。

胡国云一行先后到兰坪县、泸水县抽查了通甸镇水俸村、金竹村行政村整村推进,玉水坪村间道路硬化,菜籽地易地扶贫搬迁,金吉花农民合作社山羊养殖情况;抽查了金顶镇福坪村、下障坪村行政村整村推进项目,官坪村、长吉村自然村整村推进、大龙生猪养殖、金龙4组大蒜种植、福东村青刺果种植等扶贫攻坚项目情况和老窝镇中元村整村推进项目情况。

在抽查过程中,检查组认真查阅了项目建设的有关台账资料,听取了州扶贫办、各县扶贫办关于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的情况汇报,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族宗教委、州审计局、州监察局等部门作了补充汇报。在听完汇报后,省扶贫办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胡国云指出,在怒江州委、州政府及州级相关部门重视下,专项整治前期工作开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扶贫工作是完成百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不拖全省后腿,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重要内容,为“四到县”工作打好基础,创新工作方法,使扶贫资金使用更透明、更阳光。会上,胡组长对下一步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二要强调问题导向,在项目管理上查找自身问题;三要坚持变查边干;四要依法依规;五要改革创新;六要建章立制。他要求要紧紧围绕六个方面的内容推进下一步工作。会上,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袁丽辉对州级相关部门开展下一步工作作出指示:他要求州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完善档案、痕迹材料,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在源头上加强监管,项目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完成的项目及时进行审计,避免报账不及时的问题,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