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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政法委:全力推进全省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5-05-25 11:13:24   来源:云南省纪委

省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我省当前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极少数干警滥用职权、枉法裁判、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时有发生,少数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具体,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不到位、机构不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等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全省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2015年5月12日,经省委政法委专委会研究决定,向全省县级以上政法机关发出了《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刻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政法队伍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加强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

《意见》分为六个部分,一是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提出了强化党委(党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领导切实负起“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具体措施,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党委(党组)要细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晰领导班子集体、一把手、成员的责任清单,制定抓落实的具体措施,确保主体责任落实落地,防止制度“空转”、“失灵”。二是纪检监察部门切实担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明确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协助好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查违纪违法案件、从严打造纪检监察队伍,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业、聚焦中心任务,切实担当起监督责任。三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求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引导,通过教育引导,着力强化政法干警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行动自觉和拒腐防变能力。四是驰而不息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明确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地坚决执行党的纪律、深入落实“八项规定”、严厉整治作风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强化政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不良思潮和倾向,始终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站稳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五是充分发挥监督制约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进一步强化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执法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内监督规定、健全执法司法监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形成“不能腐”的制度约束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法机关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上,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形成合力、着力解决问题,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采取有力举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全省政法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时俱进。(省政法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