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制定出台《关于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国土资源管理三项制度》。
《方案》明确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土地征收、转用、出让和使用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明确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精心谋划,全盘考虑,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好本行业、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项制度》包括违规干预插手记录报告制度、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和终身负责制度,要求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党组(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上述国土资源管理三项制度,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敢于担当,切实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对于干预阻扰、拒不执行、违反三项制度和打击报复执行三项制度的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项制度是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对认真履行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