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至24日,由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何玉兰带队的案件质量检查组到德宏检查指导工作,检查组要求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切实提高案件审理水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州和芒市、瑞丽市纪委、监察局近3年来的案件材料,24日下午在芒市召开案件质量检查反馈会,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参加会议。
反馈案件质量检查情况后,何玉兰充分肯定了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她要求,要树立依纪依法办案理念,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查办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要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做到检查与审理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保证办案质量;要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下发的有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规范查办案件工作;要加强内外沟通协调配合支持,整合力量,形成办案合力;要加强调研,强化对基层的指导,实行案件质量交叉检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提高基层办案质量和水平;要创新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要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查审分离,配齐配强案件审理干部,加大干部队伍的培养和锻炼;
唐定文指出,全州反腐倡廉形势非常严峻,任务依然繁重艰巨,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顶风违纪问题仍然存在,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集中精力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他要求,要以此次案件质量检查为契机,坚持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生命线”,深刻认识案件审理是查办案件的重要工作、重要环节、重要“关口”,切实规范案件审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反馈会议精神,加强自查自纠,加大监督检查,确保反馈意见落实到位;要准确定位,认真履行职责,推进案件审理工作上新台阶;要打造过硬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队伍。
州纪委常委、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机构和机关执纪办案部门负责人,芒市、瑞丽市纪委书记、县市纪委、监察局分管查办案件的副书记、案件审理室主任参加会议。(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