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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审计厅纪检组:明确十项任务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发布时间:2015-03-06 09:06:17   来源:云南省纪委

近日,驻省审计厅纪检组确定十项任务,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奠定基础。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建立纪检组监察室学习记录、会议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年内,每人学习笔记不少于10篇,认领理论研究课题不少于1个,撰写并提交理论研讨文章1—2篇。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根据年度工作目标,每人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每次确定1个调研主题,调研后要形成1篇专题报告,每人每年不少于2篇,并提交分管领导和厅党组、省纪委。三是完善惩防体系。开展1次廉政风险点排查;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审计执法检查、评先评优等重要工作,开展1次机关财务内部审计检查,组织1次“金色热线”访谈,实施1次公用物资清理清查。四是强化系统监督。每年2—3次抽查30%基层审计机关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对20%的基层审计机关财务进行审计检查或专项检查,组织召开1次审计系统廉政工作座谈会或理论研讨会,进行1次情况通报。五是完善廉政档案。建立处级以上干部年度《廉政责任书》、《个人重大事项申报表》、《述廉述责报告》、《个人婚丧喜庆事项报告表》、《审计项目廉政档案》等党风廉政方面的档案。六是建立舆情平台。继续办好《审计纪检监察信息》、《廉政课堂》和网络《反腐倡廉》专栏,做到每月不少于1期。确定1名网络舆情联络人,及时收集、处理和报告网络舆情。七是定期廉政谈话。纪检组长每年与驻在部门其他班子成员、20%的州(市)审计机关“一把手”开展1次廉政约谈;每年与厅机关处级干部、新提拔人员等进行1次集体廉政谈话。八是受理信访举报。制定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建立信访举报档案,做到接到1起受理处置1起。对于超出职权范围的信访举报,5个工作日内进行转交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上级纪委等转交的信访举报,及时依法依规做出处置并及时报告情况。九是认真查办案件。建立查办案件工作规程,厘清案件受理、登记、初核、立案、调查、处理、报告的基本程序,依法依规处置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十是开展廉政文化。年内组织1次审计廉政文化书面交流、1次廉政文化专题讲座、1次现场观摩学习等活动,扩大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的影响力和辐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