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视做好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与处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责任追究,严肃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积极探索创新,注重完善工作程序,加强联系协作,保证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2014年,省监察厅参加查处了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1·11”重大火灾事故、禄劝县马鹿塘乡“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麒麟区“4 ·7”下海子煤矿重大水害事故、富源县“4.21”红土田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3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县处级20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8人,其他人员1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参加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203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共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0人,确保了责任追究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