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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要求对巍山县“1•3”拱辰楼火灾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发布时间:2015-01-14 12:46:00   来源:云南省纪委

2015年1月3日凌晨2时,大理州巍山县南诏镇拱辰楼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300平方米,造成拱辰楼上部木结构部分被烧毁,直接财产损失390余万元,文物古建损失难以评估,但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大理州委、州政府成立的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初步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扩大造成火灾。巍山县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存在重部署轻督查、责任落实不到位,管而不实、管理工作不到位,监管部门各自为政、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火灾发生后,省纪委高度重视,要求大理州纪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快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并予以追究,同时将追究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