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违纪到违法到底有多远 宾川县原副县长袁继毕违纪违法案例剖析

发布时间:2015-12-04 09:32:18   来源:大理州纪委

从上学没有鞋子穿到成长为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他走得不易;两次处分,一次问责,不收敛、不收手,他离党和人民越来越远……

胆大包天   终食苦果

“宾川县教育局原局长王某某被纪委调查了”,2014年10月29日的一天下午,正在办公室处理文件的云南省宾川县副县长袁继毕听到这个消息后,顿时脸色煞白,双脚发软,瘫坐在椅子上。袁继毕很清楚,王某某被调查,作为分管教育的自己难辞其咎。浑浑噩噩几个小时之后,看着窗外那条已经被夜色淹没的回家的小路,看着地上一片狼藉的烟火和烟头,袁继毕心存侥幸,但他离回家的路越来越远了。

王某某被调查后让袁继毕感到了从来未有过的惶恐。因为就在2014年宾川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收尾总结阶段,袁继毕还大胆收受贿赂10万元,如今,这10万元成为了烫手的山芋。

2015年1月14日,经报请州委同意,州纪委决定对袁继毕进行党纪立案审查。经查实,袁继毕于2010年至2014年12月,在担任宾川县民政局局长、宾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提供帮助,先后五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4万元。袁继毕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2015年6月7日,袁继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掩盖事实   露出“马脚”

袁继毕,男,白族,1965年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2月参加工作,云南宾川人。历任宾川县乔甸乡副乡长、宾川县林业局副局长、宾川县大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党委书记、宾川县民政局局长、宾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宾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我十九岁参加工作,二十五岁当上副乡长、副局长,逐步走上乡长、党委书记、局长、副县长领导岗位,让多少人羡慕,从农民到干部,从一般干部到全县为数不多的副县级干部,从上学时没鞋子穿,补丁一层一层,从小小的乔甸乡走到大大的县城。而我却从过去的满腔工作热情,想干一番大事业,为人民谋福祉的大誓言中陨落了,失言了。”宾川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袁继毕在组织对其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期间的忏悔。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要说袁继毕的工作经历,也已相当丰富,真正是一步一个脚印从基层干上来的,他有3个乡镇的基层工作经历,从副乡镇长、副局长到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县民政局局长,最后当上副县长。正如他在忏悔书中所写的“多年来从事的多个岗位上的工作,也曾得到省州县的表彰和奖励。特别是提拔我担任宾川县副县长以来,组织对我的希望和信任更大,希望我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希望我当一名好官、清官。然而,在不知不觉中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偏差,在参加工作干什么?当官做什么?身后留什么的问题上背离了人民,背离了党的要求,把组织上一而再、再而三强调要求的‘要当官就不要想发财,要想发财就不要当官’的警示当成了耳边风,左耳进右耳出。”

伪造证据,自欺欺人,玩“假退赃”“躲猫猫”游戏,妄想逃避党纪国法责任追究。“教育系统被相关部门调查后,我感觉势头不对,就想以打借条和打收条的形式先掩盖陶某某送给我10万元钱的事实,防止相关部门调查,就打给他媳妇借条,叫他媳妇打给我收条”。2014年,袁继毕在家中收受承建工程负责人张某某贿赂人民币2万元,他用同样的方法写了一张假收条,并叮嘱张某某不要讲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经调查核实,袁继毕实际并没有退还上述两次贿赂款,属掩盖事实、伪造证据,逃避其错误。另外,2013年春节,袁继毕还收受贿赂10万元,直到2014年10月29日宾川县教育局原局长王某某(另案处理)被调查后,因怕事情败露,通过中间人将受贿款退还工程建筑老板。袁继毕自认为做得天衣无缝,万事大吉,不料却在办案人员火眼金睛面前露出马脚。办案部门最终认定其行为不属于及时退回,属掩盖、逃避其受贿错误事实。

“我已经认识到我的行为触犯了党纪国法,对不起组织、家庭和社会,我的行为与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具备条件很不相符,玷污了党,看在我参加工作多年,家中还有80多岁老父亲等情况,希望组织给我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工作、回报社会的机会,对我从轻处罚,宽大处理。”这是宾川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袁继毕在组织对其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期间的忏悔和请求。然而,等待他的将是党纪国法的惩罚。

顶风违纪   一错再错

经过调查发现,袁继毕顶风违纪,屡教不改,属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

袁继毕在担任民政局局长期间就多次被匿名举报,当任副县长后,省、州纪委先后收到信访举报,2014年省委第五巡视组将部分举报问题转交州纪委调查处理。在担任民政局局长、副县长期间,他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个人谋取私利、贪图享受的工具,与工程老板做亲密朋友、做知心兄弟,召之即来,来之不拒,从不避讳。通过与老板长期相处,在为工程老板打招呼安排照顾项目和拨款的同时,自己的私利也得到了满足。袁继毕属于屡教屡犯的典型,1994年11月,其在乔甸乡工作期间,因参与赌博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04年9月,其在担任民政局局长期间,因挪用救灾资金建宾馆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003年4月至2010年10月,袁继毕在担任宾川县民政局局长期间,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作出将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民政宾馆)由民政局内部职工带薪承包,承包人从单位代领潘某某、环某某二人工资45382元的错误决定,造成不良影响。2013年4月12日,大理州人民政府决定对袁继毕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

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却败倒在老板的金钱诱惑之下。宾川县在全州是经济大县,也是旅游大县,通过组织培养和自身努力,袁继毕当上一个大县的副县长,来之不易。他自己这样总结:“我作为宾川县的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是全县屈指可数的三十多名现职县处级领导之一,理应堂堂正正为官,清清白白干事,本该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我却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影响,违反原则为少数人谋取私利开绿灯。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搞变通、打招呼、疏关系,让他们轻松得到不义之财的同时,也给宾川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很大损失,被人民唾骂、痛恨、讥笑,这难道不是咎由自取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利用权力大收不易之财,迟早都要出事。这是大理州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与各路工程老板官商联谊、权钱交易、底线失手、权力失控的一起典型案例。

触碰红线   教训深刻

“身处拘留所的日子才知道自由的可贵,才知道工作着是多么的幸福,即使再苦再累也比身陷囹圄快乐”。昔日的副县长袁继毕变为今日的阶下囚,其教训十分深刻。

究其原因,袁继毕忽视学习,最终毁掉自己。袁继毕是个有着三十年党龄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忠实履行为人民服务的理想和信念,而他多年来却一直放松学习,宗旨意识淡薄,价值观扭曲,导致贪腐享乐思想抬头,才将自己毁于一旦。其次,袁继毕滥用权力,必然愧对组织和人民。袁继毕视权力为利益,为了自己的利益,与老板拉关系,收受贿赂,严重违反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辜负了党的培养,也辜负了人民群众的期望。袁继毕交友不慎,也是导致触了红线,越了底线的原因之一。袁继毕随着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求的人多了,捧的人多了,老板、商人、酒桌上的人士都成为他所谓的“朋友”。“他们用世界上最美的语言赞美我、吹嘘我,让我不慎滑向他们设计的一个个陷阱,帮助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我落得如此可悲的下场”。这个醒悟已来得太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