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落实巡视成果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5-03-24 17:14:47   来源:德宏州纪委

德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2014年11月省委第三巡视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的问题线索,坚持“统一归口、分级办理、限时办结”原则,逐件建档、及时分流,要求各承办责任单位分类办理、限期办结。

坚决查处腐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对于县处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州和县市党委一件件研究,提速办理。督促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开展线索排查,认真调查核实,查办了一批案件,截至目前,共立案7件8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5人,其他人员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

分类整改纠错。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从州级层面进行分析梳理,制发整改任务分解落实文件,将巡视组提出的5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分解为18项具体整改任务,一项一项列出清单,一件一件明确责任,规定整改时限,从州级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进行研究,认真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原因、认真纠正整改,特别是对全州各县市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分门别类地制定出整改措施,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开展专项整治。5个县市坚持一对一、点对点整改落实,注重查找问题根源,解决实际问题。芒市严厉查处参与非法买卖土地、私搭乱建、私挖滥采的行为,共追究刑事责任5件6人,行政处罚42件42人。梁河县清理排查出2008年以前的土地出让违规行为2起,按规定补交了土地出让金。盈江县对干部“走读”现象进行督查整治,对存在干部“走读”问题的1个乡镇进行了通报。陇川县开展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2所学校违规收取补课费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所收补课费全部退回,纠正了1名“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多发的情况。瑞丽市通过梳理未补偿到位的已征土地,及时兑现了2000多万元征地补偿款。

©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滇ICP备190044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