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突出“六抓”依纪依规依法加强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5-12-22 15:54:14   来源:保山市纪委

12月21日,保山市纪委召开全市纪委系统信访室主任座谈会议,认真总结2015年全市信访举报工作经验,提出明年信访举报工作打算。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信访举报工作文件,对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处置、信访举报件管理、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等工作作了部署要求。

会议指出,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深入贯彻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突出依纪依规依法,强化归口受理、规范办理,充分发挥了信访举报作为纪律审查问题线索“主渠道”、反腐民意“晴雨表”、领导决策“情报部”和纪检监察机关“前沿阵地”、“窗口部门”的职能作用,全市信访举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各方面利益调整,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适应、不相符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优质服务,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会议强调,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 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深化“三转”,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锁定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职能作用,坚持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六抓”依纪依规依法开展工作。一是抓主业。要进一步调整职责定位、理念思路和工作重点,进一步锁定“受理和处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这个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主业主责,顺应深化“三转”形势的需要,集中力量把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细、做深、做实。二是抓渠道。要完善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等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渠道宣传,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举报、归口反映问题,通过建立健全受理办理、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包案督办、举报人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并切实抓好贯彻执行,努力营造信访举报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抓规范。围绕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要求,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对信访举报件的接收、登记、存储、流转和办理等全过程严格把关,明确处理权限,严格处理程序,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四是抓基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调查处理信访举报事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大保障力度,选齐配强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多自办、少下转,认真核查,把群众举报的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防止和减少重复、越级举报。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五是抓督查。通过书面督查、实地督查、日常检查以及信访举报件的转办、交办、督办等方式,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六是抓队伍。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认真学习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纪律要求,严格信访举报件处理程序和标准,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强化保密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信访举报干部作风建设,使每一件信访举报件的受理和处置真正做到安全保密、及时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