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区纪委运用线索处置促进作风转变

发布时间:2015-10-16 15:52:47   来源:云南省纪委

麒麟区纪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以及信访线索分流、下转督办工作,通过严格规范的线索管理和高效量化的处置方式,有效遏制和扭转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行为蔓延势头,促进了基层转作风、树新风。

纳入考核,有件必核。将线索规范处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与各镇(街道)纪(工)委、纪委(纪检组)签订责任书;紧紧围绕纪律审查重点,对具有代表性和有价值的信访举报件件初核、实时监督,进一步提高案件线索的利用率和准确度,做到信访线索“四清楚”,即:清楚哪里来、清楚怎么做、清楚在哪里、清楚办理结果,达到件件有底,心中有数,为信访案件查办奠定坚实基础。

摸底调查,配合指导。每季度定期下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全面掌握本地区社情民意,了解真实情况,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开展排查化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同时,委派机关一线办案人员适时下驻基层、指导与配合基层办案,做到“冒尖就打”,“一打一片”,警醒四邻。

跟踪处置,督办落实。将分流和下转的信访举报线索分为“即时性”和“延时性”两类,即时性线索为作风问题或基础性服务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延时性线索为贪污、受贿、一时无法查清答复及历史遗留问题。即时性线索要求三天内办结有答复,延时性线索要求十五天内报进度,对没有及时给予答复和办理情况说明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工作失职严肃给予问责处理。通过严格的跟踪督导,力戒懈怠懒散作风,有效清除基层纪委“靠上查”、“不敢查”的消极思想,强化基层纪律审查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