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十个要”扎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13 10:03:48   来源:昆明市纪委

“要明确信访举报工作职责,搞清楚信访举报部门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做到不错位、不缺位、不越位,依法依规地开展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昆明市迅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领会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精神,准确把握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入推进“三转”依法依规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并就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十个要”。

一要找准工作定位。重点处理好业务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对已经或者应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以及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明确另属范围,视情况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引导其到有关部门反映。对反映违纪行为与提出利益诉求相互交织的问题,既不能置之不理,也不能越位包办,在重点处理好违纪行为同时,采取督促和问责等方式,推动有关部门妥善解决。

二要严格归口受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一“进口”,无论是上级机关转办、本级领导批转,还是信访专项受理、巡视发现移交,必须交由信访部门统一登记造册、贴码编号、入库管理。

三要及时上报。涉及上级党委管理干部、同级党委管理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举报件。

四要加强与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的联系和协调。涉及党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由本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登记,经主要领导审批后,转相关纪检监察室,同时抄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其中,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报本机关干部监督室。每月与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梳理核对重要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五要规范录入。属于本级管辖范围的,要详细录入被举报人、举报人个人信息和反映问题内容。属于下一级管辖范围的,可录入被举报人姓名、职级、反映问题性质等基本信息,其他信息由下级信访举报部门补充录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受理范围内信访举报件要全部登记录入。

六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坚持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定点接待来访制度,以定期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继续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度,推动重心下移,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七要认真及时办理。对不属于纪检监察范围的信访件,一律转有处理权的部门或单位。严禁积压、隐匿、截留信访举报件,要严格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处置信访举报件,坚决防止失泄密情况发生。

八要强化信息工作。加快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加强业务培训和交流,强化安全管理、技术维护和落实专用办公场所办理信访件的要求,确保网络传输顺畅和数据安全。

九要加大督查督办。采取不打招呼、直接上机核查等方式进行抽查,实时掌握运行轨迹,重点了解转送件登记录入是否规范、分流是否及时、流向是否清楚。

十要抓实“五级联动”。结合昆明市试点纪检监察政法信访部门联合解决群众“四级联动”工作机制,负责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群众诉求的受理、办理;对其他群众诉求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进行督查督办,推进群众诉求及时解决。

据悉,今年上半年,该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总量2594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443件,从立案到结案平均用时67天,办案周期较上年同期缩短7天。在信访总量增幅明显的情况下,问题线索得到了更加有效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