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三点一线”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01 16:15:18   来源:曲靖市纪委

曲靖市纪委监察局紧扣主业主责关键点,健全信访责任机制,抓好信访受理基本点,完善诉求反映机制,强化举报办理落脚点,创新问题处理机制,把工作职责、信访受理、举报办理贯穿信访举报工作始终,信访举报工作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紧扣主业主责关键点,健全信访责任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央纪委监察部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将联系点建设工作纳入市纪委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开展联系点工作专题研究;建立市纪委常委包案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制度。细化岗位责任,进一步细化信访举报受理、报批、分流、办理、审结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防止越位、缺位。

抓好信访受理基本点,完善诉求反映机制。搭好受理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大力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职责、受理范围,公开受理举报的通讯地址、接访地点和举报电话、网站、邮箱,搭建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站、邮箱、下访、督查等多渠道、多层次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反映重要情况,提供决策依据,研究制定了《曲靖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办法》,在信访举报线索集中归口管理的基础上,围绕查办案件工作重点,实行集体研究分析排查、分类处置,管好用好信访举报线索资源,及时为领导决策和查办案件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

强化举报办理落脚点,创新问题处理机制。研究制定了《曲靖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采取领导包案、直接查办、交办督办、群众参办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确保举报事项办理到位。领导包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市纪委常委每人包案负责解决3件信访突出问题,包案领导要亲自听取汇报,了解情况,研究案情,制定工作措施,督查督办,妥善解决问题。直查快办简单易结信访案件,对情节简单、线索清楚、情况紧急、打击报复举报人等信访举报,经分析排查、领导批示后,快速反应、优先办理,集中人力物力快查、快办、快结。交办督办重要信访案件,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重要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发函交办要求反馈处理结果。采取派人督办、电话督办、会议督办、调卷督办、跟踪督办等多种形式跟踪督办。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查信访案件,对群众代表的产生、参与办案范围、有关权利和义务、纪律责任等环节严格把关,让群众代表用参与办案的亲身经历,有效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群众的猜疑和误解,确实达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稳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