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传达学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5-09-02 15:45:26   来源:怒江州纪委

9月2日上午,怒江州纪委监察局召开全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省纪委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上半年全州信访举报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此次工作座谈会的部署,深化“三转”要求,准确把握信访举报工作职责,聚焦主业,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强化信息反映、开展监督检查和信访监督等工作,不断提高信访举报整体工作水平,重点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要找准职责定位。信访举报部门的基本职责是受理和处理对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授权,厘清职责边界,按照这个主责主业来谋划、部署和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要改进信访举报处理方式。认真学习《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机关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类处理信访举报件,加强梳理汇总和跟踪督促,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并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三要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按照省纪委信访室制定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工作规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规程和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严格报送程序,从严控制知情范围,坚决防止丢失、泄密和不按规矩办事等情况发生。

四要加快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部署。按照省纪委提出的关于所有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在9月20日之前安装使用新版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并把受理范围内信访举报件全部登记录入的要求,加快全州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加强相关硬件设备和人员的培训工作,按照分级录入原则,重点录入涉及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举报,确保网络传输顺畅和数据安全。

五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严格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依托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适时交流,掌握运行轨迹,用“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建立健全来访首办责任制,完善问责措施,督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群众来访及问题处置工作;勇于担当,切实负起责任,坚持多自办、少下转,对上级转送件一律自办的原则,做到交办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六要抓好“五级联动”工作的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解决群众诉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求真务实,杜绝各种弄虚作假问题的发生;加强与信访、维稳等相关部门的协作互动,加强对相关部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的监督,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的大平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职责,层层抓落实,促进群众诉求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五级联动”工作深入开展。

七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部门自身建设。按照省纪委制定的“信访举报两办法、四规程”,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根据怒江实际,坚持“受理、监督、信息、直接查办”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各级信访举报干部间的交流,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信访举报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访举报干部履职能力,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迈上新台阶。(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