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纪委监察局始终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动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搭建履职平台。在对市纪委委局班子分工中,明确由一名副书记分管、一名常委负责联系信访举报工作。市纪委主要领导对重要信访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协调,亲自阅批、接访、督办和落实;分管、联系领导具体负责,经常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掌握信访举报底数,对信访举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突出问题,对重要信访件及时了解工作进度和效果,对交办的信访件,逐案督查落实到位,保证信访件的办理质量和时限,不断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理实效和办结率。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在畅通来电、来信、来访等传统举报渠道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诉求渠道和途径,确保群众能方便、安全、快捷地反映问题。一是以“五级联动”为载体畅通诉求渠道。全市10个县(区)、103个乡(镇)1038个村(社区)开通了“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充分发挥监督协调作用,切实解决了大量群众诉求,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截止2015年7月13日,全市通过纪检监察系统“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共受理录入群众诉求12863件,办结12849件,办结率为99.89%,办结满意率99.59%。二是完善网站的举报功能。在普洱纪检监察网设立网络举报入口,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了方便。同时,加大对涉普涉腐网络舆情搜索,指定专人每天收集网络上反映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作风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发现和处理了一批涉腐网络热点问题。如,2014年,在监控到网络反映“江城中越三号界碑10月23日赶集集市上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舆情后,市、县及时组成调查组进行处理,对9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及时化解了舆情,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规范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办信接访制度,改善和优化来访接待环境,在办公楼一楼设置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并安装监控装置等措施,确保来访群众和接待人员安全。2014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89批次,群众反映的一批问题得到了及时受理。
认真受理信访举报,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受理范围,建立台账、明确责任,深入排查,快速分流。一是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所有信访举报件的受理、登记、录入,一律归口到信访室,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受理范围,集中精力受理和处理好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时、准确地做好信访举报件的报批、移送、转交。2014年至2015年6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举报1705件,其中上级转(交)办343件,本级及下级接收1362件(业务范围内1075件,业务范围外287件),初核585件,共立案360件,结案3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65人。二是问题线索分类管理。根据举报内容和对象对信访件进行梳理、筛选、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批、分流、办理。定期分析排查问题线索。按照干管权限,对反映处级干部的问题线索,根据职能分工,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转各纪检监察室办理;对反映处级以下党员领导干部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根据举报内容或领导批示,按照干管权限转(交)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