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创新三项举措助推信访实效

发布时间:2015-08-20 09:07:35   来源:德宏州纪委

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三转”,突出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扎实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接访下访群众工作常态化,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障。

领导接访连民心。制定出台《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接访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厅级干部每季度接访群众至少1天,县处级领导每月接访群众至少1天,按时上岗,并做好接访记录;从2014年9月开始,德宏州纪委将每周一、周五定为领导接访日,轮流安排一名领导接访群众来访,因故不能接访的,由当日接访领导与其他领导协调交换,节假日顺延。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受理范围,集中精力受理和处理好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于业务范围外来访、越级访、涉法涉诉访不予受理,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引导其到有关部门反映。负责接访的领导对接访问题查办过程全程跟踪,负责到底,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2015年1至6月,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共接访39次,办结28件,办结率为72%。

干部下访听民意。《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办法》规定下访的时间每个季度不得少于一次,根据信访室对下访地区群众诉求的梳理汇总,有针对性地带着问题下访,深入基层摸排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以州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州监察局局长、副局长、各室负责人为下访主体,下访人员进村入户,积极主动向群众宣讲纪检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依法依纪进行检举、控告和申诉;针对情节简单、线索清楚、易查易结,做到快调查、快处理、快答复,不能当场解决的,交办专人深入调查,有效地提高下访工作的质量和效果。2015年1至6月,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下访共194次,办结123件,办结率为63%。

包案督办解疑难。制定出台《领导包案督办工作办法》等制度,采取预约接访、专题接访等形式接待信访群众、听取意见诉求,通过主持会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督查督办落实处理意见,督促承办单位全程掌握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直至案结事了、息访罢访。认真研判、筛选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问题线索,突出将“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党员干部信访举报件,2015年上半年,全州共确定领导包案督办信访件93件,现已办结68件,办结率为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