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四个步骤”助推纪检监察信访“三转”见成效

发布时间:2015-08-19 15:38:0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西双版纳州纪委认真落实“三转”要求,严格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的信访事项从信访举报中分离出来,进一步规范了涉法涉诉信访件处理工作。上半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39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7.5 %,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2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80%,立案9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34.7%,涉案人员103人,结案8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61.5%,给予党政纪处分101人。  

把好受理关。按照《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信访室进一步厘清了职责边界,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做到了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受理和处理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类问题,信访室制定了《不予受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规范》,明确了不予受理的八项内容。 

把住处置关。在正确把握涉法涉诉信访举报问题范围的同时,认真筛选、甄别涉法涉诉类和违纪类问题,分类处置,防止违纪案件线索流失。一是对涉及公、检、法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问题,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按程序办理。二是对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信访问题,或反映执法和判决不公、判决执行难等单纯业务性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摘录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后,转政法机关督促办理。三是对既涉及政法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又有涉法涉诉问题的信访问题,将信访件中涉及违纪的问题线索摘录到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后,及时将涉法涉诉问题转公检法机关办理。

把严移送关。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协同政法机关共同做好涉法涉诉信访件的化解调处工作。一是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积案移交工作。对近年来暂存、留存的涉法涉诉信访件进行了排查梳理,共排查出6件,建立台账后,转交政法机关处理。二是对首次来访的群众,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将信访材料移交政法机关办理;对多次重复信访的,出具书面《不予受理告知书》,不再受理,不再转办。三是配合做好疏导稳控工作。对群众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缠访闹访的,认真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向政法机关通报,由政法机关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后续教育疏导工作。  

把稳引导关。针对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中占有一定比重的情况,坚持教育引导先行,并尽可能为群众反映情况提供方便。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下基层走访、干部培训的宣传宣讲作用,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并与州信访局沟通协调,制作和发放了国家规定的“六个”不予受理事项卡片及传单,明确告知凡属于越级上访、涉法涉诉来访等“六种”情形范围的问题不予受理。二是在接访、接电过程中,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宣讲有关政策,积极引导信访群众向有权处理的政法机关反映。三是对群众来访提交的涉法涉诉信访材料,在接访过程中明确告知不属于受理范围,指引、帮助来访群众向有权受理的具体部门反映,不再接收书面材料,有效地从源头上减少了涉法涉诉信访接收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