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落实“三转”聚主业 畅通渠道解民忧

发布时间:2015-08-18 10:59:01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4年以来,德宏州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三转”要求,集中力量聚焦主责主业,把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工作的切入点,为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搭建更加广阔的平台,更好地服务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69件,信访初核425件,转立案295件。

规范传统信访阵地

围绕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受理举报事项等常规工作,做到规范、快速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一是广泛宣传信访知识。在德宏主流媒体公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广泛宣传举报知识和方法,扩大群众知晓率,确保12388举报电话畅通,将《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及受理范围》、《信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流程图》等制度规范制作上墙,并给来访群众发送《德宏州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宣传单》;对于业务范围外来访、越级访、涉法涉诉访不予受理,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2015年1至6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梳理属于“三不受理”范围的信访件超过90件;二是规范接访程序。接访人员将来访、来信和举报电话的处理程序熟记于心,做到耐心听取来访、清楚询问、如实记录;州纪委隔离信访接待室已于6月15日正式启用,新启用的隔离信访接待室将信访接待场所和日常办公场所隔离,配齐视频音频监控及安保设备,彻底解决以往群众来访不安全、不保密的弊端,及时更新接待来访记录册,完善信息记录(包括来访人的身份信息、过往信访情况等),规范来访接待,隔离信访接待室自启用以来已接待群众来访11批30人次;盈江县创新“一告知,五询问”接待法,在接访中明确告知检举人的权利义务,并询问诉求内容、反映对象的信息、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依据,检举人信息等五个方面内容,让纪检干部人人参与接访工作,2014年以来,盈江县纪检干部共有72人次参与接待来访群众;三是规范信访件管理。做到信访件统一“归口”管理,凡机关领导及其他干部、相关各室、纪工委等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一律及时交由信访室统一登记,并按程序办理转办、交办手续;德宏州纪委及下辖的芒市、瑞丽市纪委于今年4月已完成新版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其他三县市也将在省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完成纪检监察专网的建设及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启用。

巩固“五级联动”平台

2014年至今,德宏州共录入“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群众诉求22479件,办结22475件,办结率99.9%,满意率98.0%。一是平台建设完备。德宏州共设立64个群众投诉中心、392个群众投诉站、4675个群众投诉点,选配信访联络员5039名,达到工作覆盖率100%;二是设施人员齐全。全州做到有场所、有牌子、有值班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有投诉信箱,州、县、乡群众投诉中心保证工作时间8小时内都开门接访,8小时外将投诉电话转接到信访联络员手机,保证投诉电话畅通;三是制度保障完善。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制定出台了《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办法》以及源头防控、限期办结、联合办信、领导包案、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等18项配套制度,对信访举报、群众诉求的处理做到有章可循;四是跟踪检查到位。州、县、乡均安排专人实时跟踪监督超时未办情况,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州纪委信访室今年4月份再次对全州“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要求“受理一件录入一件、办结一件更新录入办结一件”,目前全州各级群众投诉中心(站、点)录入率达到100%;五是诉求解决及时。针对情节简单、线索清楚、易查易结的群众诉求,做到快调查、快协调、快处理,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如,2015年5月,州纪委信访室接到芒市群众胡某某来访,反映2013年购买房产时将购房首付款6.78万元委托某机关工作人员赵某代缴给开发商,后因该房地产项目停工,要求赵某协助退还购房首付款,经协调退了6.5万元,剩余2800元未退清。州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安抚来访群众后当即到赵某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并做通赵某思想工作,胡某某顺利拿到2800元余款,从群众来访到诉求解决用时不到2小时。

拓展网络举报阵营

一是健全制度保障。制定《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网络举报管理办法(试行)》,从完善网站受理、网络举报线索管理、网络诉求分析、研判、保护网络举报人权益等方面做到有章可循;二是搭建高效平台。自2009年以来,德宏州纪委及下辖的5县市纪委均已开通网络举报平台;今年4月德宏州纪检监察网改版后进一步完善了“举报中心”平台,平台公开了纪检监察网络举报须知,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举报、归口反映问题;为举报人提供唯一的查询码,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举报反馈信息;三是配备专人管理。在工作中明确一名信访工作人员每天定时查看平台上的有关信息,并按照网络举报的业务分类及时建立台账,及时报分管领导审批,及时分流到各部门或责任单位办理;四是深挖舆情线索。定期对网络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排查矛盾和隐患,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系牢接访下访纽带

一是领导接访连民心。制定出台《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接访工作办法(试行)》,规定厅级干部每季度接访群众至少1天,县处级领导每月接访群众至少1天,按时上岗,并做好接访记录;从2014年9月开始,德宏州纪委将每周一、周五定为领导接访日,轮流安排一名领导接访群众来访,因故不能接访的,由当日接访领导与其他领导协调交换,节假日顺延。负责接访的领导对接访问题查办过程全程跟踪,负责到底,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2015年1至6月,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共接访39次,办结28件,办结率达到72%;二是干部下访听民意。《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办法》规定下访的时间每个季度不得少于一次,根据信访室对下访地区群众诉求的梳理汇总,有针对性地带着问题下访;以州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州监察局局长、副局长、各室负责人为下访主体,下访人员进村入户,积极主动向群众宣讲纪检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依法依纪进行检举、控告和申诉;2015年1至6月,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下访共194次,办结123件,办结率达到63%;三是包案督办解疑难。制定出台《领导包案督办工作办法》等制度,采取预约接访、专题接访等形式接待信访群众、听取意见诉求,通过主持会议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督查督办落实处理意见,督促承办单位全程掌握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直至案结事了、息访罢访。2015年上半年,全州共确定领导包案督办信访件93件,现已办结68件,办结率为73%。如在德宏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的包案督办下,芒市风平镇平河五组搬迁项目实施违纪问题得到解决,相关责任人因搬迁项目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强化媒体监督力量

一是建立机制保障。德宏州纪委、监察局借助新闻媒体监督力量,建立相互协作和配合的“双向互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德宏州政风行风热线“四位一体”运行模式工作规则》,成立“四位一体”舆论监督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安排协调群众诉求事项的办理;二是公开征集线索。分别在德宏广播电视台、德宏团结报和“德宏网”开设“德宏热线”、“第二视角”,“民情直通车”、“百姓留言板”,重点面向社会征集国家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以及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三是诉求解决到位。对群众通过“四位一体”舆论监督平台反映的问题,由四位一体栏目组和州纪委州监察局快速调查核实,深度追踪,全程督办;对适宜新闻舆论监督的问题直接安排“四位一体”媒体采访报道,不适宜采访报道的问题按照信访工作规定处理,属于工作意见建议的转相关部门办理,及时接受、处理和反馈群众的投诉。2014年以来,德宏州“四位一体”政风行风舆论监督平台共接到群众诉求1227件,办结1031件,办结率84%,群众满意度为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