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四项措施力促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10 09:13:21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进一步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泸水县纪委“四项措施”,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全力促进信访工作。

领导重视,定期分析排查。信访室工作由一名纪委副书记直接分管,对每起信访件都做到全程跟踪督查。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敏感问题及时汇报优先办理,对阶段内发生的典型性、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同时,定期不定期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对信访件初核办理情况进行分析与讨论,保证每起信访件都有单位领导直接负责,确保了信访件办理的时效性。

健全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按照上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了三级网络,一是在县纪委信访室设立举报中心,配备了2名信访干部,由一名纪委副书记分管信访日常工作,还成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和“个私投诉中心”,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非公经济投诉创造宽松的环境;二是在全县9个乡镇成立了由乡镇纪委、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组成的信访工作机构,同时配备兼职信访工作人员9人,部门和乡镇还实行挂牌接访,设立了“来信来访接待室”或“信访办公室”,完善了工作机构,建立了各种规章制度;三是在全县村委会一级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三级信访网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群众所反映的信访问题,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形成了“小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县”的工作格局。

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县纪委制定出台了12项群众诉求工作解决机制(试行),9项群众诉求工作受理机制(试行),1项检查考核评价机制(试行),9项乡镇群众诉求工作制度(试行),做到按制度按程序处理每件(次)信访,形成了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自查、年底有总结、有文卷归档的工作格局。按照上级要求,依纪依法规范了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了信访举报工作和查办信访案件工作效率。

整合办公资源,形成大接访格局。为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真正做到零距离听民意、面对面解难题,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各种矛盾隐患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泸水县委政府制定印发了《泸水县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方案》,特设办公地点,保证每个工作日都有1—2名县处级领导带班接访,使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

2015年上半年,泸水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举报14件,其中实名举报2件,涉及党员6件。检举控告类13件,业务范围外1件。上半年的案件中,总量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53%。上级交办信访件达9件,占信访总量的64%。其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问题10件,反映贪污贿赂行为的问题1件,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问题1件,反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问题1件,业务范围外1件。泸水县各级诉求受理中心共受理等级群众诉求18件次,办结率为100%。(刘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