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以来,景谷县纪委积极探索创新信访举报工作方法,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以六项措施实现信访举报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除做好日常来信来电来访接待工作外,进一步加强对各乡(镇)“五级联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工作的督查指导,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向纵深发展。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共录入群众诉求120件,办结119件,办结率99.2%,满意、基本满意118件,满意、基本满意率99.2%。
依纪依法处理来信来访。在接待处理来电来信来访时,严格界定和落实受理范围,集中精力受理好和处理好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劳动保障类等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及时录入“五级联动”平台进行转办、督办,同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诉求。
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严格落实“初信初访快速处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确保查处及时、处理到位、反馈及时、群众满意。强化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根据信访件反映问题的复杂程度,分别列出时限要求,明确办理期限;快速反馈办理情况,对实名举报的,随时与信访人保持联系,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匿名信访,通过多种形式,及时通报调查情况,消除群众误解。
坚持集体排查反映问题线索制度。坚持每季度集中集体排查反映问题线索1次,县纪委书记、分管信访副书记及办公室、信访室、案件检查室负责人参与集体排查,严格按照五类线索处置标准提出处置建议、意见,及时分类处置,做到不积压、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发挥好县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制定《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近三年来受理的信访举报反映突出的问题逐件逐人排查、登记、交办、转办、督办,限时化解,集中力量排查化解一批突出矛盾纠纷问题,预防和减少信访举报。加强与信访局、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互通信访情况,扩大案源线索。
强化督促检查,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强化督办上级交办信访件,按时限认真办理;对县纪委转交基层纪委、纪检组或其他单位的信访件,改进督办方式,除了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发通报、领导约谈外,必要时采取现场督办、听取案情汇报、调阅案卷等有力督办方式,推动承办单位认真办理;运用“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加大对群众诉求办理的督促检查,及时妥善地解决群众诉求;对不按时限要求办结的信访件的主责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云南省信访工作问责办法》追究责任,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效率。今年共督办信访件17件(次)。
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截至目前,景谷县纪委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4件,其中业务范围内32件,业务范围外3件。涉及科级干部12件,一般干部5件,其他人员14件。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办理11件,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办理17件。共初核信访案件线索32件,拟立案3件,初步核实20件,暂存4件,约谈函询5件。办结10件,了结9件,正在调查核实10件。通过集中排查,本级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2件,提供案件线索32条,转立案1件,信访举报工作取得实效。
(周开华 王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