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信访举报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5-06-01 10:03:47   来源:云南省纪委

2014年以来,怒江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严格按照深化“三转”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厘清职责边界、充分履行职责,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州、县纪委“一把手”重视信访举报工作,把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的重中之重。州、县纪委书记亲自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定期听取信访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包案督办信访件。

二是信访初核成案率较高。各县在畅通来信、来访、12388举报专线和拓宽网络、短信等举报渠道的同时,转变“守株待兔”式的工作思维模式,变被动等访为主动下访,“走出去”从群众中获取违纪线索,该类线索的成案率较高。各县自收件均有初核成案件,初核成案率不断提升,有的增幅较大。如:2014年,福贡县初核成案率达78.87%,比去年增长33.12%;泸水县初核成案率达36%,比去年增长14%。

三是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有保障。加强信访干部的队伍建设,是做好新时期信访举报工作的组织保证。各县在机构编制紧张的情况下,仍保证有2至3名信访干部在编在岗。将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过硬,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同志充实到信访干部队伍。使信访干部队伍文化程度得到提升,年龄结构得到改善。原有信访干部中,有的得到提拔任用,有的被交流到重要岗位。信访室逐步成为锻炼干部的基地,干部成长的摇篮。

下步,怒江州纪委信访室将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州纪委信访室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分析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形势,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提要求,压任务,切实加强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针对基层在业务上“老兵新战士”多的情况,采取跟班学习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提升基层解决信访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加强痕迹管理,确保信访举报的问题有迹可查。增强痕迹管理意识,将信访举报工作痕迹化管理作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严格按照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建立台账,对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的每一个步骤环节都形成档案资料,规范保存,做到全程留痕,确保办理群众信访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有痕迹可查。

三是压实办理责任,确保信访举报件办理到位。加大对转办件的跟踪督办力度,督促下级办理到位。探索采取定期分析汇总并适时抽查下转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销号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做到有件必办、有案必查,从整体上压实办理责任。对分流转办不及时的、久拖不决的以及没有及时办结反馈办理情况等问题,将采取发函督办、约谈纪委领导或实地督办等方式,督促下级及时办结。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处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不当引发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的,严肃追究具体人员责任;对处理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徇私舞弊等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进行责任倒查,加大追责力度。